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持證企業:
根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42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建立電信業務經營信息年報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號)要求,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均須在許可證有效期內,按照規定履行年報義務。
2022年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年報工作于2022年1月10日正式啟動,請相關企業向電信管理機構報送年報。
報送年報的企業應對報送內容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對拒不履行年報義務的企業,將被列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
電信管理機構將按照規定要求對各企業的年報信息及執行有關規定情況等進行抽查,在抽查中發現企業有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予以處理,并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