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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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即《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是依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7號)第八條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符合規定的予以備案,發給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憑證。
■ 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設定依據 根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7號)第八條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備案號。
■ 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申辦條件: (一)、須先申請通信主管部門審批的ICP許可證; (二)、具備與其規模相適應的辦公場所;
(三)、設置食品銷售管理管理人員。
■ 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申請材料: (一)企事業單位執照或工商行政部門的企業名稱核準件;(須先在營業執照增加相關業務的經營范圍); (二)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員的身份證明;
(三)通信部門頒發的ICP許可證;
(四)主管單位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 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年檢及換證 (一)、無年檢要求;
(二)、具體的要關注當地主管部門的通知。
■ 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辦理流程 ■ 網絡食品交易主體備案申辦咨詢 咨詢辦理熱線:400-6800-660、0771-3846226、18977140056